涵养,使人严肃而不孤僻,使人活泼而不放浪,使人稳重而不呆板,使人热情而不轻狂,使人沉着而不寡言,使人和气而不盲从。有涵养的人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没有涵养的人只顾一己私利,这样的人最终也只会害人又害己。
曾经轰动一时的“南航空姐洗手间曝私密照片”事件的主人公郭某便是如此,她为了一己之私殃及池鱼。她对于自己的行为却没有丝毫的悔悟,甚至还与南航对簿公堂,对于他们之间的纠纷,法院的审判也是一波三折。
郭某不仅有出色的外貌,工作能力也非常突出,通过她自己的一番努力成功当上了南航的一名乘务长。可能是她的经济压力比较大,也可能是她觉得空乘这个工作是吃青春饭干不了一辈子,于是她在工作之余还发展了自己的副业,那就是做微商。这样既不耽误她上班还能赚取额外的收入。

在工作之余,发展副业这本来算是好事一桩,但没想到她这个副业做得不仅名誉尽毁,还把正式工作也给弄丢了。她像所有的微商一样每天都在朋友圈里发广告,只是她推销的东西稍微有一点特别女性内衣,一个身材凹凸有致的空姐卖这样的产品,确实具有先天性优势。如果她只是在朋友圈发广告倒也无伤大雅,但人心不足蛇吞象,她为了提高销量无所不用其极。
2019年10月12日这天,因为受到天气的影响,郭某负责的航班临时被迫停飞,在等到起飞的这段时间,郭某想到了自己的副业,随后她便身着空姐制服,在飞机客舱内以及卫生间等多地拍摄了大量衣衫不整的不雅照片。为了增加销量她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以及拍摄场合,拍摄完毕立即上传到朋友圈。

然后心满意足地投入后续的工作中,她还在幻想着这下肯定能够大赚一笔,没想到钱没赚到,麻烦倒是找上了门。她朋友圈里有人看到这些不雅照片,觉得郭某这样不文雅又有损身份的行为是在抹黑空姐这个职业,于是便将其举报到了南航公司。如果只是被朋友举报,可能影响的还只是郭某一个人,但郭某显然低估了互联网的传播能力与速度。
郭某的这些不雅照还被一些无聊的朋友上传到网上,引来一众吃瓜群众的关注,被疯狂地浏览转载,瞬间在网上引起一阵轰动。网友们在网上对此行为进行一堆口诛笔伐,认为她缺乏一个空姐最基本的涵养,她的行为也殃及池鱼,不仅她本身被人辱骂连南航的其他空姐也同样受到波及,觉得她们肯定跟郭某是一丘之貉。
她一个人的行为让公司一堆人跟着她一起被骂,南航公司也因此被推到舆论的风口,为了及时止损,挽回公司形象,南航立即发布了解聘郭某的公告。遭遇解雇的郭某觉得自己只不过就是在朋友圈发了几张照片,既没耽误工作也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公司凭什么开除自己,这让郭某非常不服气,于是她便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南航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南航就此解聘郭某的举动符合法律规定吗?依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郭某的行为虽然不文雅,但并未违纪也未违法,也没有任何的失职行为,南航直接将其解除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因此广州劳动仲裁委仲裁,同意了郭某的赔偿申请,让南航一次性给付郭某各项赔偿共计21万元。

南航对于此次仲裁结果非常不满,觉得是郭某这样有伤风俗的行为影响公司形象,还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南航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驳回了南航的诉求,依旧认为郭某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没有违法乱纪,南航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就将郭某直接解聘。南航一审失败,没有放弃继续进行上诉,没想到二诉来了个大反转。
2020年10月,广州中院在二次审判时,认为南航直接解聘郭某符合规定,不需要进行任何赔付。这是为何?二审法官认为郭某在上班期间发布不雅照的行为损害了空乘人员的职业形象,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还让南航公司陷入舆论的风波,导致南航的业务受到影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符合劳动法中规定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情节。

我国采用的是两审终审制,因此这桩案件最终以南航零赔付告终。其实这次事件受到影响的不只是郭某和南航公司,还有同行业的工作者,这些无辜之人都受到这件事情的牵连。郭某为了那一点点利益,最终不仅残害了自己也连累了他人。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一个人的涵养与其职业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做人一定不能把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弄丢了。